【現代異想】--【學生鉅子 】-- 作者:六藝
第三集 棒球_第五章 系際杯棒球賽(一)
第五章 系際杯棒球賽(一)

這個週末,由於和尹大姊約好在新竹拿土地權狀以及相關文件,我先打電話告訴家裡在星期五的晚上會回去。

公司成立運作一個多星期來,資金已經累積到新台幣50萬了,以一週平均50%的高比率值在成長,相信不久的未來,公司絕對令業界驚喜、令人稱羨。

星期五下課後,我直接去搭火車,回到新竹已經是晚上7點半了。媽媽特地為我再燒幾道菜,在外頭,無論是一餐20多元,或是一餐1千多元,還是家裡的老媽煮的菜好吃。我在家吃飯,基本上是不用碗的,因為一般的碗太小了,小時候一邊吃一邊看電視,沒多久就要去添飯或夾菜,不方便;因此,我家幾個兄弟都是拿碗公吃飯的。

1個碗公約麼可以裝2碗半的白飯,上頭再放菜,常常是菜裝到與鼻子同高,電視節目的廣告間隔約是10分鐘,這一碗公是夠的了。(別罵我們懶,也因為這樣子經年累月的訓練,我們幾兄弟的左手腕力都比一般正常右癟子的左手來得強韌些,夠優秀的吧!)

老爸今晚沒班,正在看電視,我也拿著碗公坐在他身邊,陪他看電視。

老爸說:「怎麼樣?學校還好吧!錢夠用嗎?」

我嘴裡嚼著飯菜回說:「學校的生活適應就好了,沒啥困難。錢還夠用,而且我準備在課餘打工。」

老爸楞了一下回說:「打工?也好,讓你自己去體驗體驗賺錢的辛苦,不過話先說在前頭,課業影響了,不管一個月賺多少錢,都得停掉!學生就是應該以學業為主,賺錢那是畢業以後的事。」

我心理直嘀咕:「自己真是多嘴,錢偷偷賺就好了,還講出來,沒事惹來一陣叮嚀。」

老爸話鋒一轉:「聽巷子後面的鄰居說,我們對面那一塊空地已經賣掉了,好像是賣了250萬,一個在台中的公司買去,不知道要買來幹嘛?大家都在猜,小商店?樓房?補習班?甚至還有人說是蓋酒家?不過,希望不是蓋大樓,否則我們家的採光就被遮住了;更別說是蓋風月場所,那就遭透了。」

聽了這一番話,我差點將嘴巴裡的飯菜噴了出來,還「酒家」勒?

到底是那個三姑六婆沒事放的謠言,明明就是我買的,還什麼「聲色場所」?

我趁機問了老爸一下:「如果對面的地是我們的,你會怎麼蓋?」

爸爸想了一會兒說:「那裡足足有一百多坪,可以蓋3間不錯的店面式的或是2間田字形的,蓋三合院也可以,不過庭院是小了點。」

這樣說,好像還是沒給我答案。

我窮追不捨地說:「老爸,我是說,如果地是你的話呢?」

爸爸說:「如果是我的話,2間地坪各約45坪左右的田字形,蓋2層半,最邊邊留個停車場,可能是最恰當的。」

「好的,老爸您既然說了,就按照您的意思吧!」當然,這是我心裡呢喃的。

不過要蓋房子得等到暑假,我比較閒的時候,而且在那時候,手頭可用的錢比較多,才可以盡情而且精心規劃。

隔天中午,我在火車站前自尹大姊的手中取得我要的資料,至此,看著土地權狀,心裡頭才踏實地認為自己的的確確是那片土地的所有人,雖然上頭寫的所有權人是「林劉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」。

在謝謝尹大姊後,我直接走進火車站,坐上內灣線的列車回家。這是我故意做給她看的,讓她搞不清楚我到底是哪裡人?特別在這次交易後,我馬上進火車站搭車,最好是讓她懷疑我是台中人,那這個秘密就可以保留久一點。

這次回家,除了要從尹大姊手中取得相關的文件外,另外一個重要的事就是回家拿棒球手套和幾顆棒球,這時候大家常用的還是「拖普」球,是紅線球外的一種硬式棒球,投手的操控性較佳,比較能投出大幅度的變化球,也是我的最愛。紅線球在這時後比較貴,打沒幾次縫線就會脫落,不像「拖普」球,可以長時間重複使用,壽命撐得久,是Cost Down的選擇。

小時候,可能由於兩個原因訓練出自己不錯的臂力與腰力。第一個是「扛穀包」,這是農家子弟必須學習的伎倆,一包50公斤重的穀包一次上肩或是由旁人幫忙扛上肩,搬到穀倉或是載運車上,是任何一個農家子弟都會被操到的。

另外一個則是歸功於我老家種的「芭樂」樹太多了,總共十幾二十棵,每每在寒暑假或是平常假日時,十幾個堂兄弟姊妹按照早中晚三餐各巡一次,不好吃的就丟掉,一天仍個幾十顆芭樂是跑不掉的,或許這才是我棒球投得不錯的真正主因。而且芭樂腐爛後的養分對田裡的農作物應該有不錯的滋補,也難怪我家的稻穗總是結得比鄰居家的紮實多穗,如今才恍然大悟,看來真正原因在這啊!真是一舉多得。

下週開始要進行系際杯棒球賽,本來是跟我不相干的,話說有一天,我閒著沒事騎著單車經過「雲P樓」前的草地,剛好碰見機械系的學長和同學們正在練球,又非常湊巧地,一個界外球滾到我的車邊,「營營沒歹誌」的我將車停好,彎了身,撿了球,右手食指和中指緊緊扣住球,雙手抬高過頭、擺腿、壓身、就把球給投了出去,對象當然是捕手囉。「正中直球進壘,Strike!」(這是捕手後頭戴著面罩當裁判的學長喊的)

就因為這樣的因緣,就被學長叫來參加比賽。當然,國小、國中和高中是有在打棒球,特別是在新J中學時,還常跟竹D高中以及新J高工對拼,那時候的球速在130km/hour上下,雖然不是頂尖的,但也不差了。

在高中時代,為了訓練準度,偷偷跑到隔壁國小的司令台後方,用粉筆畫了九宮格在練習,有幾個寒暑假的清晨都是在那裡磨練自己的,所以控球也是當時訓練出來的。

現在自己的個頭長高、身體狀況極佳,再加上修練了一些古武術,在用力使勁的技巧上更為成熟,也許新一代的速球王即將嶄露頭角了。(臭屁中)

打擊更是不在話下,雙眼2.0的眼力,擲鐵餅的腰力,打桌球的反應及腕力,都是我勝任優秀打擊手的條件,雖然已經好久沒打球了,不過花個幾天時間應該可以將感覺抓回來的。

為了抓回對棒球的感覺,傍晚,找了大弟到國小邊的小廣場,練習傳接球,熱身後,大弟換上捕手手套,說起這個M牌的捕手手套,二年前,可是花了我存半年的零用錢,再三考慮後才下定決心購買的,兩千多元,心疼了好久。

取出「米達尺」(捲尺),從本壘開始往前量出18.4公尺的距離,拿粉筆畫了一個投手板大小的長方形,搞定後,準備投出暌違已久的第一球。

第一球,當然是丟直球囉。右腳踩著投手板,右手以龍爪功的指法抓穩「拖普」球,食指尖和中指尖扣住球的上緣,雙手晃上頭頂交會後,移至胸前,左腳擺腿後跨步向前伸,腳尖朝向本壘,右手由身後晃臂再用力前甩,一顆球夾雜著我身體迴旋力再加上指力、腕力、臂力以及腰力的組合,衝向本壘,雖然才用了七分力,聲勢也不差。

球往前衝的同時本身也在自轉,以投手的觀點來看,球是朝下轉的。此時,就力學分析而言,球向前行進,有來自於空氣的阻力,在球的正上方,球本身的切線速度是朝後的,空氣阻力,對球正上方的切線速度而言,是會產生正加速度的,增加上方的切線速度;而球正下方的切線速度則受到負加速度,會減速,根據「白努力」定律,球的下方速度慢,壓力大;上方的速度快,壓力小,這股壓力差會將球往上推。但是,偉大的地球重力則將球往下拉,當兩個力幾近平衡時,棒球就會沿著直線前進,「直球」由此而生。

若讓球自轉的力道夠強,上浮力比重力來得大,則會形成所謂的上飄球,或一般人常說尾勁極強的直球。

所以,很簡單的道理,出手時,把球向下轉,就成為下墜球囉。

話說此球一出,大弟勇敢地以手套堪堪把球接住,然後馬上興奮地跳起來說:「大哥,你的球速怎麼變得這麼快了?這一球我差一點就不敢接,而且還有尾勁上揚!你剛量投手板到本壘的距離是不是故意縮短了?」

有沒有搞錯啊!我是你大哥呢?我是那種人嗎?不過,剛剛這一球也讓我自己嚇了一跳,我估計球速少說有每小時140公里以上,最最主要的是,這只是我的七分力而已,若是盡全力一投,那不是要破紀錄了?

要大弟繼續蹲好,我試著投曲球、滑球、甚至伸卡球都能順利按照自己的意思投出,最後是自己獨門的單彈指球,這是以直球的投法,但是食指彎曲指節,以食指指甲背及第一個指關節抵住球,並在出手的瞬間將食指前伸,目的是讓球往下轉,達到下沈的功用。這種球與指叉球同樣具有在本壘板前、打者身側會造成急速下墜的情形,比一般的下墜球、香蕉球來得有威力些。(註:現實生活中,自個在大二的時候,於一個偶然的機會裡,曾經與T中縣T平國小的教練與投手在中S大學的田徑場邊分享過自己的心得,據說那年T平國小獲得全國少棒冠軍,王牌勝利投手,也就是那位小兄弟接連刷新單場三振紀錄,用的正是這個球路,個人頗有榮焉。暗爽!)

由於這種單彈指球的投法與直球無異,無論是投姿、出手都很難看出差異,再加上快速下墜的特性,常是兩好球後三振對手的利器。此時的這一球,控球欠準頭,掉得太快了些,剛好在捕手的手套放在地上時接到,否則大弟早就跳開了。

接了我幾十球,大弟跑來問:「哥,有何訣竅?我記得去年你在大學聯考前還沒有這麼厲害,怎麼才去大學念了半個多學期,就進步這麼快,可以去打職棒了!」

是啊!老劉和衍勳都已經開始修練內力,不傳授給自己的親弟弟就太說不過去了,不過在這個當下,因為考量大弟過幾個月就要參加大學聯考了,我還是等到七月份以後再說吧!否則真擔心他的興致一來,書也念不下去,每天只知道跌坐入定,我肯定會被老爸K死的。

對於大弟的問題,我當然只有含糊帶過。不過,中華職棒是在今年要開戰,我若沒記錯的話,職棒元年是在今年3月17日下午7時10分,於台北市立棒球場開打,由統E獅出戰兄D象。

從76年12月31日在兄D飯店負責人洪T勝先生的極力促成之下,「職棒推動委員會」成立,由當時棒協理事長唐PP兼任主任委員,為台灣棒球的職業化催生。並於78年10月23日,「中華職業棒球聯盟」才正式成立,元年共有「W全」、「統E」、「S商」、「兄D」等四隊,依照計畫,兩週後,也就是3月17日將開始四隊的廝殺。

那是台灣的棒球盛事,我還沒法參與,但是,下週二的系際杯第一場比賽,對手是「農產運銷系」(簡稱農銷系);而我們系上是有兩位學長打棒球校隊,再加上愛好者頗多,多到每次都可以分成兩隊來練習,而且還是裁判、教練不缺喔!少說就有30人,實力應該不差。(沒有一起打過,不清楚,純猜測。)

系隊長特別交代在本週日必須提早回校,下午四點準時在球場練球。為了此事,我只得提早回到宿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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