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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造古樸造型的桌上有著一本叫做《異聞》的日記,厚重程度的足以令所有學生卻步,雖然老舊的書面卻讓人覺得平實,但是書頁的皺折程度可比老人的臉一樣崎嶇,這種情況卻讓許多人的心中悄悄地掀起小小的好奇心,讓人忍不住不去翻閱它。 然而,一段鮮為人知的故事就這樣慢慢地,慢慢地……… 這是不是地球卻又像地球,這裡不是台灣卻又叫台灣,台灣有個阿里山,這裡只有阿妹山。 這裡座小小島上有著有很多的貪官污吏,什麼!你說你那邊也有,所以不稀奇,好吧,那就不多說了。 這裡有男人和女人,這也不行?好吧,那就只好介紹一下有著些許不同的人吧,這應該沒有話說了吧。 這裡有著一個相當白木的國中生,等等,別走,讓我把話說完你在走啦。 白目國中生哪裡都會有,也許就在你身邊,而現在要介紹的國中生正是這本書的主角,但是!為何他是主角呢? 他有王(亡)者之氣?隨便叫兩下就有一堆小弟。 不是。 他很帥?可以招蝶引蜂。 別想太多,長相很普通。 他有異於常人的X能力?可以一夜欲百女! 這不是種馬小說。 他是有錢人家的少爺?家財萬貫,揮金如土! 不,他家沒太多閒錢。 他是某某偉大神靈的轉世?偉大的能力不斷再現! 好像也不是。 他有鴻儒之志?從小就立下了偉大的志願! 他也沒這樣熱血吧。 他個性很溫柔?可以吸引到很多人的認同! 分屍蟑螂,火烤老鼠,在螞蟻窩上方用酒精點火悶死螞蟻這是溫柔嗎? 那就是個性很變態或是極端?常常做出人意表的事情吧! 不,他不希望有人對他有所期待,更加討厭被人注視,做事相當低調。 好吧,折衷一點,他是一位有特殊能力的傢伙,這應該對了吧?! 是很想說你對啦,但是也不是。 喂,別走啦,這裡有讓你留下來的理由,你就耐點性子看下去吧,就先賣個關子,他是一位有著不同於常人人生的人,他的不同,起源在他十五歲的某一天,又或著是更久以後不遠的將來。 是說他有不斷的奇遇嗎?若是要說奇遇也可以說是吧。 「是吧」是什麼意思? 這裡所指的奇遇,不是指那些普通讓他變強的奇遇,也不是很碰巧的讓他得到什麼寶物的奇遇,而是一堆雜七雜八的奇怪糟遇都圍繞在他身邊發生,為他的人生增添很多怪異色彩的奇遇。 有興趣了嘛?有興趣再看下去吧。 讓鏡頭就直接拉到主角身上吧,一個理著小平頭的男生,背著很重的書包,其實他也可不用背得這樣重,只不過很懶得依照課表放書,所以就乾脆把書都塞進書包,就這樣每天晃頭晃腦的走著固定路線上學去的呆學生。 「噹噹噹噹∼,噹噹噹噹∼。」上課了。 「噹噹噹噹∼,噹噹噹噹∼。」放學了。 不要打我,只是作者我不想介紹上課的瑣事,就把故事簡要化了。 到這裡如果沒有感覺到被耍的讀者,在下真的很佩服您的雅量,就這樣當作被騙得看下去吧。 放學之後各位會很正常的回家去嗎?嘿嘿,誰知道呢,這位國中生就很平常的到處亂晃,阿,都忘了介紹,這位主角叫做「楊展」,姓楊,單名展。 就以父母的意思就是揚名萬展,但是他卻不是這樣認為,各位讀者的名字也是有著父母親的期望唷。 這裡開始,故事就用第一人稱視角來說明吧。 「唉………,好無聊唷,每天都是這樣上學、放學,就沒有比較刺激的事情嗎?」我心中無奈抱怨著,臉上卻不作任何表情,只是眼睛不斷的亂瞄,是否可以找到新鮮事。 我從小到大就很喜歡一個人,說我孤僻也好,暗地叫我獨行俠亦可,我喜歡這種自由,孤寂的感覺雖然也會有,但是跟自由比起來,射手座的我自然是選擇自由。 在學校我都跟同學有著相當良好的互動關係,師尊友恭,對老師就像是神像一樣,不動,不去主動找老師互動,不頂,不跟老師頂嘴,不注,不讓老師注意到我的存在的三不政策。 友恭,也有我的三種方案,一是對同學有禮不越櫸,二是盡量能幫就幫,但也不會勉強自己。三,盡量跟全班的人打好關係,不會跟誰太好,也不會與誰交惡,這就是墨家的兼愛啦。 當然,這樣的情況下來,我的存在變得可有可無,跟誰都好,但是也不是牆頭草,反倒是通常是聯絡者角色,當雙方熟悉之後,就會忘記我的存在那種人,說我是親善大使也不為過。 我就是以這樣的生活方式存在的,說我可悲也好,說我無情也行,但是我就是這樣的人,局外者,通常就是我所扮演的角色。 或許,你們三五好友走在路上,看到一個人很快速、直接的走過你身邊的人就是我也不一定,我在這故事裡就是這樣的人。 看似古道熱腸,卻又不與人親,常常以最冷靜的姿態分析所有事情,所思考的事情都是最直接的方式,在熱鬧的氣氛中,他不是人群裡的常客,是過客。 有朋友,但不是摯友。 有人情,但不是溫情。 不期待,也不想被期待。 不被誇獎,也不想被誇獎。 不怕責罵,也不擔心被責罵。 所有事情對我而言,不過就是如此而已。 我,可笑嗎? 我,可悲嗎? 但是,我依舊活在這世界上,等到我死的那一天就可以結束吧。 這一天,或許對我來說是個小插曲也不一定,我進到了因為產權合約問題而停滯工程的大樓裡,破碎的玻璃和凌亂的辦公桌,空蕩蕩的空間四散著流浪漢用過的東西與小混混亂丟的垃圾。 地上的磁磚也是灰濛濛的白色灰塵布滿整地,這時,我聽到了,雖然很細微,但這是喘息的聲音,一位女子喘息的聲音,打開隔間房門一看,看到的卻是一名女子倒臥在地上。 去,害我白高興一場,我還以為是什麼色色的場景。 我雖然看到地上有血,但是菜市場逛多早就習慣了,儘管這是人血也是一樣,走近一看,這女子身穿深藍色的緊身衣物,在她身上我還翻出刀、鎗,只見這女子無力的撐起眼睛看我,這時的我忽然興起一個無聊的念頭「或許救她會好一點。」 檢查之後發現這名女子的身上後肩上一個鎗傷,腹部也有一個。 我拿起她身上的短刀,雖然用得很不順手,但是還是把腹部的子彈給挑出來了,為了避免有血噴在我身上,我先行把這女子的衣服脫光光,套在我身上,雖然女子的裸體又怎樣,抓個兩下試試彈性就不想玩了。 拿出家政課用的針線,用我還可以的女紅把傷口給縫合起來,有著經驗的我,繼續下個步驟,把她另一個子彈給挑出來,重複剛剛的動作,我不知道手法對不對,就活當她撿到,但是死了就當沒發生過吧。 不要問一位國中生為何有這樣的冷靜,應該是冷血吧,這或許就是這故事主角的重點。 開啟我那百寶型的書包,我又拿出破傷風的藥給她吃,把她的衣物全都放在一起,放一把火給燒掉,誰知道這上面有沒有追蹤器,等我都處理完了之後,太陽也都下山了,我背著不知道是死是活的人偷偷的回家去,好在家裡今天都沒有人,哥哥去校外教學,姊姊今天出奇的還沒回家,爸媽還在不遠的公司工作。 我心裡想:「或許這是命中注定要我帶她回來的吧。」 受傷的她整整昏睡了一整天,我又無聊地玩玩她身上兩陀肉,沒多久就從書包拿出功課來,開始做我的作業。 不知道過了多久,我聽到旁邊的床上傳來聲音:「嗯。」虛弱無比的聲音。 「妳醒了?」我頭也不轉的說:「這是我家,妳就躺著吧。」 許久,女子問「是你救了我?」。 「是阿。」 「為何不讓我死了。」 「妳是死了沒錯。」 她慢慢地轉頭看我,眼睛中帶著疑惑。 「妳有想要回去,或是想去的地方嗎?」我依舊再寫作業,讀過國中都知道,國中生作業多到會死人。 依舊過了許久她才說:「沒有。」 「那妳從今天開始,就先以我為主活下去吧,等到你想離開,記得跟我說一聲,先躺下吧。」說著說著,我手向書桌架上拿出一本書,往她身上丟去。 「這是什麼?」女子疑惑的問。 「這是妳以後要做的事情,妳不會自己看唷。」我停了停說:「還是妳不懂中文?」 「懂,但是我動不了。」她虛弱的回我。 「等妳有力氣再看吧。」奮力的寫作業,已經進入心無雜念的狀態。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,就在我寫完最後的答案時,她勉為其難的坐起身子,卻又迅速的倒了下去。 寫完作業的我轉頭問:「怎了?」 「我的衣服呢?」她用力扯棉被蓋住。 「燒光了,妳身上衣物是我幫妳穿的,內褲也是我的。」我伸伸懶腰的說,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子。 我的身材不魁武,還很纖細,二十三吋的腰圍還比我姐還細,所以給她穿也很剛好,內褲就不用太在意了,其實我還不打算給她穿,麻煩的說。 我看她很緊張的樣子就說:「緊張什麼?該看都看過了,不該看的也看過了,該玩得也玩過,不該玩得也玩過了。」
是阿,胸前那兩團肉我也玩過幾次,真搞不懂那些人到底再想什麼,不過就是兩個肉球,有必要這樣在意嗎?下面也不過是幾根黑毛和一條縫,有需要到特意花錢去玩嗎?無聊,真無聊。 我也不知道她想通什麼了,忽然也不再緊張,反倒是有種解脫的感覺,只不過當她拿起書本一看,我發現她好像整個身子都僵掉,不過我也不是很在意,走出房門說:「我去拿吃的,記住,不要亂跑。」 過一個月後傷好了,她出去把她之前另外所存的錢拿出來,就每天在我的房間裡不知道在做些什麼,只知道衣服每天都很整齊,家裡9點到下午4點通常沒人,這時她就在這時打掃家裡,這是我觀察得到的結論,因為家裡每天都很乾淨,我媽認為是她的兒女做的也就沒說什麼了。 我也知道她叫林越雲,自小就從孤兒院被賣去做殺手訓練,殺人只是為了活下去,從傭金中抽成的錢也沒什麼機會用,因為錢對她這種殺手來說根本沒什麼用處。 在也不知道是在第幾個任務下被目標的保鑣人放2個冷鎗之後就沒命的逃亡後被我遇到,當時她想:「也好,活得好累,死了算了。」可是當時就遇到了我…。 16歲時,我上了台北的學校,離家裡很遠所以必須要住外面,就開始離家的生活。 那一本書,書名『家事大全』,內容包含怎樣整理家裡,折衣服、打掃等等………,是每個家庭主婦必備書籍,家事若要做的好,書中要訣要背好。 一年中 越雲沒有被我加任何一個人發現,雖然我不知道她是怎樣做到的,但是沒被發現倒是一件好事情,讓我省了很多功夫去解釋這些事情。 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把越雲的事情跟我家人說,因為我連她何時會離開都不知道,再說一個小孩子把一個女性帶回家中這件話題會引起相當大的迴響,而且還要她就這樣住進家裡面來,這可不是漫畫情節,不可能有家人會這樣順理成章的接受這位突如其來的人。 雖然越雲是殺手,但是可以在一年內都沒有被人發現這也讓我覺得相當不可思議,但是不管怎樣說,到目前為止都沒問題就行了,至於小細節也就不要太過於在意。 大包小包的行李,沒有。有的不過就是兩只不算大的皮箱,裡面塞進了我的衣物,和一些日常用品之外,我就沒有在帶任何東西,除了人之外。 搭乘北上的遊覽車,我倆人就這樣上了台灣的首都,台北。 到了目的地之後,去學校註冊完後就閃人找房間,可是這期間我好像受到很多人的注目禮,我覺得怪怪的想:「我臉上有長花嗎?怎麼每個人都在看我。」邊想邊摸摸自己的臉。 我到處訪查哪邊有房間有出租的,可是每個房東看到我之後都是一臉怪怪的說:「抱歉,這裡沒有可以出租給你的房間。」 就我兩人漫步在寂寥的北部小巷子中,不斷尋找著房屋出租傳單,當我肚子有點餓就拿錢給雲說:「幫我買個便當,我在去找找。」 找著找著,找到一間一個月要三千的房間,我看過設備之後說:「好!就是這裡。」二話不說先付半年的租金在拿一萬元作押金,房東馬上就笑臉迎人。 可是之後不久,等越雲回到我身後把便當拿給我後房東的臉色就變了,卻又有口難言的樣子,只是當時房東就說:「希望你可以檢點一點。」 當時我的就覺得怪怪,我就回愣者頭慢慢走回我所租的公寓躺在床上慢慢思考者「到底怎麼回事,首先先是受到眾多的注目禮,再來就是租房間處處碰壁。」想著想著,就看到一個人在我面前晃來去整理著這間新房間的佈置。 熊熊拍起手掌,突然想到:「對呀!我都忘了還有雲,雖然這一年來我都不是很在意她,也都習慣了她在我身邊,更是忽略了她的長相。」 說到她,可說是一個漂亮到了極點的女人,彎彎的柳月眉,小巧的鼻子,豐潤飽滿的小嘴,大大的眼睛配上長長的睫毛,不常出門所產生的白白的皮膚,配上小小的瓜子臉,一頭烏黑亮麗柔順的頭髮卻又綁起頭髮露出潔白的頸部,加上魔鬼的身材和34C的胸圍,這讓我瞭解這一天我所遇到「怪事」原來是這樣。 難怪會這樣,一個半大不小的年輕人,後面還帶著一個女性,不管是誰都不想租房間給他,誰知到我兩是什麼人,誰都不想惹禍上身,所以四處找不到房子很正常的,而且越雲還畏畏縮縮一副小女人的樣子,一點都不像我的親戚或是朋友,這也難怪有人會想歪。 雖然她成天穿著我的衣服,可是也擋不這她天生的美麗,又想到日後的種種可能發生的事情我就頭痛。這一年裡,雖然都睡在同一張床上;蓋同一件棉被;穿同樣的衣服;但是我都不曾主動對她做過越舉的事。 應該是說,我根本沒有想過吧。 雖然有時候睡醒時,我有時候會看見我居然抱著她,我也只是認為睡像不好而已,在她沒有來的時候,整張床任我遨遊,有的時候醒來還發現我是頭下腳上,不到日出的時候,任憑鬧鐘怎樣吵我都不可能會醒來的。 只要太陽一出來,當陽光照在我臉上時,只要鬧鐘這時再吵一下,我鐵定醒來,但是曾經有過幾次調錯鬧鐘的經驗,半夜裡鈴聲大作,全家人都醒來我都還睡的死死的,吵鬧的聲音彷彿不存在一樣。 細想這一年來好像都沒有任何的特殊情況發生,不過有一天早上,雖然我也忘記那時什麼時候了,照樣子起床之後的把尿,我忽然發現我的外在排泄器官上面居然有一點點殷紅。 當時我還以為是受傷了,清洗一下才發現不是我的問題,那天之後我也沒有問過任何人,應該是說我根本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。 不過一週內,常有幾個晚上,我都會覺得好像被誰壓住感覺有點疲倦,有時候還有點偏頭痛,但是我睡著就睡著了,從來不去想哪麼多,進行例行出恭時看到一篇報導。 無意間,我想到以前看到一篇報導上面寫說:「縱慾過度會有偏頭痛的情形。」我猜想:「我會不會是這種狀況,哈哈~~~笑話。」 我看著在我面前跑來跑去整理房間的越雲,今天我居然會在意她的穿著,雖然跟以前一樣,整天穿著我的衣服晃,但是我還是搞不懂,才剛一進門沒多久,越雲就把長褲脫掉,回復到在我房間時的狀態。 我曾經問她:「妳怎只穿上衣和內褲(我的)?」 她居然面帶朝紅的說:「這樣比較方便。」 那時候我把方便當作自在來聽,認為這樣的穿著比較舒適也就不管她,這時我忽然想起國中同學常常提到的「一柱擎天」我好像很久沒有過了,應該是說越雲來到之後沒多久,我就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。 我面帶尷尬的笑容看者她,但是並沒有改變語氣淡淡的問:「請問,晚上是不是對我是不是有跟妳一起做什麼運動?」 她突然有點臉紅但又馬上恢復冷靜的說:「你自己做過的你還問我。」靠~~~,我哪會知道,都睡得跟死豬一樣,要我知道什麼! 一陣無語………。 我慢慢地說:「說實在的,我晚上的事我並不知道。但是…算了。」我帶著堅定的語氣說著並直直的望著她。 在我說「我並不知道」時她就著急的跑過來抱住我,眼淚在打轉的說:「你不要我,我就不知道要去哪?讓我留下來好嗎?我保證!我保證我都聽你的!」 我話畢即刻無語,但是我還是向她微笑。拉過雲攬在懷裡輕柔撫摸著雲的青絲。 雲看了我的笑容忽然受到驚訝,但是卻又覺得有一股暖流湧上心頭,覺得:「這個笑容跟以前不一樣,雖然以前他都是笑笑的,但是卻不知道他到底想些什麼,就這個笑容,在這一刻雲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,但是卻因為心中的自卑而…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作者感言:沒想到,修文好累,一修就用掉三個小時,這跟寫新文章沒差別咩,不過是少用一半時間。 有看過原作的讀者應該有發現,內容不太一樣,但是大意上是相同的,所以要不要重看就見人見智,因為這會完全地接上後面劇情的,只是寫作方式有所變動。 想到後面那一段,就快要有仆街的感覺了,在下雖然是無神論,但是真想喊一句:「神呀!救救我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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