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現代愛情】--【戀愛記事本 】-- 作者:至先
第一部_1994年11月10日秋晴
  母親死去了,昨天晚上11月9日的晚上10點29分死亡。

   媽媽的死,帶給我極大的震撼,以及極大的絕望。

   自從小,家裡就很窮。媽媽為了要讓我長大,獨自一個人去工作養家,雖然薪水只有少少的八千塊,但是媽媽卻都是非常的省著用。

   當我年滿6歲的時候,母親為了要讓我能上小學讀書,省吃檢用,甚至兩天只吃一餐,為的就是要讓我能上小學。所以母親身體非常的虛弱。

   我們家沒有親人,除了我跟媽媽之外。根本沒有別的親人。母親小時候是孤兒院出來的,無親無故,所以除了爸爸之外,就只有我是唯一的親人而已。

   就是因為沒有親人的緣故,所以生活困苦,讓媽媽辛苦了十五年。卻因為要養育我,所以搞壞了自己的身體。就因此而病逝。

   我,楊念慈。今年14歲半,就讀國中二年級。家住台中縣。我沒有朋友,只有媽媽一個親人。為了讓媽媽能開心,我很用心的讀書。在學校可以說是沒有跟同學往來。雖然有許多同學都會來找我說說話,但是我卻都以著不回應他們來表示我的心情。

   我們家不像別人家裡一樣富裕,我也無法像別的同學一樣可以到補習班學習。只有在學校的下課短短十分鐘,努力的看書,用心的看書。只為了的就是要讓自己能多加記住課本上的每一個問題,每一個意義。

   而我也不愧辛苦了那麼久,每次段考的成績,我總是以著全校二年級生的第一名成績,得到了母親的歡喜。

   每天的放學後,我都會趕回家收拾屋子,掃地,整理那一間只有四坪大小的房間,也是我與母親居住的家。這個房間很簡陋,只有一個草蓆,兩個用了十幾年的破棉被與枕頭。還有一個在垃圾場附近撿回來的破桌子,還有兩個小椅子。還有一個母親用了十幾年的冰箱。

   當我整理好這個家,我就會把媽媽拿回來的手工,放在那破破的桌子上。做著工作,為的只是要貼補一些家計。

   每當媽媽回來總是會,微笑的對著我問,今天在學校的情況如何。

   每天我都有豐富的早餐,中餐,晚餐。但是媽媽卻每天都只吃一點點來維持自己的體力。卻怎麼都不肯多吃那麼一點食物。學校每個月的營養午餐費用是一千元,我都會不肯繳交,然後回家偷偷的放在媽媽的衣服裡面。

   但是也由於我的不交午餐費,使的我在學校的午餐都沒有吃,老師看到了也覺得很奇怪。我既不訂營養午餐,為什麼不從家裡帶來一些食物呢。但是我總是對著老師說,「我是因為要減肥,所以中餐才不吃。」老師常常說這樣子會弄壞身體,但是我不怕,因為媽媽都吃的那麼少了。我怎麼可能吃呢。為了能讓家計維持,為了能讓媽媽輕鬆一點,少吃一兩餐沒什麼。

   我的身高大概168公分左右,體重只有47公斤。坦白說是非常的瘦小。但是我卻有著一個粗糙的手掌。有著一個工作許久而出現的手掌。

   雖然日子過的很苦,我也很心疼媽媽的身體狀況。但是今天我才發覺到,以前的日子我是過的多麼的快樂。有媽媽陪伴,有媽媽的噓寒問暖。還有媽媽一笑。

   但是如今已經不會在有這種日子了,已經不會在有了。媽媽昨天的死去,讓我整個人崩潰了。我坐在媽媽的遺體旁邊。一直想...一直想....為什麼老天爺要把我媽媽帶走呢?我現在該怎麼辦,沒有了媽媽,我活著還有什麼意義。

   就在我失神的時候,房東先生走進了房間。他看到媽媽蒼白的臉色,躺在草蓆上一動也不動,而我又失神的坐在媽媽的身旁,淚框滿是眼淚。房東先生一看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。

   但是他卻一點也不會感到同情,反而是對著我說「媽的,你們搞什麼鬼。要死不會出去外面死嗎。幹麻在我這死掉,你媽在這裡死掉,以後還有人會來這裡住嗎?滾出去,給老子滾出去,房子不租給你們了,馬上給我離開。」他話說完,就走近我身旁踢了我一腳,趕我離開這個地方。

   被他踢了一腳,我從失神中醒了過來。我狠狠的瞪著他,我氣他的無情,我氣他的出言不遜。就算我媽媽死了,他也不需要這麼說,這麼的不尊重我媽媽。我氣,我恨不得拿一把刀把眼前無禮的老頭子殺了。

   被我這麼一個殺氣騰騰的眼神瞪了一眼,房東先生似乎也嚇到了,他害怕的說「你們快點離開這裡,這裡不給你們住了。」話畢,就趕緊離開了這間屋子。不敢在繼續待下去。

我也有我的自尊,也有我的原則,正所謂此處不留人,正有留人處。況且他剛剛的話,使的我非常的生氣,就算他不趕我走,我也不會跟媽媽繼續待在這裡。

   所以我把媽媽的屍體背起來,整理著一些重要的小物品就離開了這個居住了十四年之久的家。我背著媽媽到大馬路上,每個人看到我就像看到鬼一樣的閃開,似乎每個人都把我當成瘟神一樣的看待,好像一靠近我,就會得病。

   我知道他們害怕的是我背上的媽媽,但是我一點也不介意媽媽在我的背上,我停留在馬路上思考著,以後我該怎麼辦?媽媽又該怎麼辦?我沒有錢給媽媽辦後世,甚至是買副棺材,我想了想,現在是早上七點,八點的時候就是媽媽工廠開工的時間,今天也是媽媽領薪水的日子。我乾脆先把媽媽帶到山上去。先把媽媽安置在某個地方,在到工廠去拿錢,幫媽媽辦後世。

   決定之後,我背著媽媽,從台中縣的太平,一步一步的走到觀音山上。由於我背著一個屍體,所以計程車沒有一輛肯載我。所以也只有自己走路去山上而已。路途中,有許多人在旁指指點點,而且又累又辛苦。但是為了媽媽早點入土為安,我使勁了力氣,終於把媽媽背到了山上去了。

   我暫時先把媽媽安置在山上的某個不起眼的地方,我對著媽媽的屍體說「媽,孩兒不孝。你死了我還無法讓你入土為安。但是...媽媽,請你等我,我會趕緊回來的。」

   下了山已經是將近中午的11點了,我趕緊找了一個計程車,去了媽媽的工廠。花掉了身上最後的一筆錢。付了錢後,身上也只剩下最後的七十多塊錢了。

   我走進工廠找老闆。老闆聽到了我母親死去的消息,不但一點傷心也沒有。甚至連媽媽上個月在這辛苦工作的薪水也不肯給我,就這麼的把我趕出工廠。

   我好傷心,媽媽辛苦了一個月的心血沒了。既無法讓媽媽入土為安,而身上又只有僅剩下的七十元,我還能幹什麼呢。

   我失望的從太平工業區又走回觀音山,我一邊走,一邊想。我該怎麼辦,媽媽該怎麼辦。路途中,看到了一個玩具店,裡面有小孩子在玩的玩具。其中就有一支小小的挖土用具。而且才五十元就可以買到了。

   看著這個挖土用具,我想我終於知道要怎麼做了,我走進裡面買了這五十元的玩具。走回觀音山。

   走回了觀音山的時候,已經是下午一點了。我回到媽媽的身旁,拿著剛買回來的用具,朝著地上挖,既然我無法幫媽媽辦後事,無法買棺材給媽媽,至少我要讓媽媽能入土,以慰媽媽在天之靈。

   挖了好一陣子,雖然挖到手破皮,又流血,我還是努力的挖了下去。為的只是要安葬媽媽。挖了將近五個小時左右,我終於挖了一個人的大小,我在附近找了一塊很特別的石頭。這個石頭很寬,而且又大顆。

   我把媽媽安葬下去之後,便把這個石頭搬起來,但是很重,真的很重。雖然重,但是我不氣餒,我使盡力氣的搬,終於把石頭搬到媽媽安葬的地方。

   我咬破自己的手指頭,用著血。在石頭的上方寫著媽媽的姓名,讓自己可以清楚的知道媽媽安葬在什麼地方。

   為了不讓血跡被雨水沖掉,我還特地選了一個大樹下安葬媽媽的屍體。等到做完的時候,已經是晚上七點半了。

   經過了一天的折騰,我終於累的不支倒地,躺在媽媽的墳墓旁睡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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