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現代寫實】--【正道不行 】-- 作者:皓果
第五章任公職_二十四
二十四

一年當中除了兩次定期會一定要開之外,如有必要可招開五次的臨時會,大部分的鄉鎮市即使沒事也會想辦法把五次開完,這其中的函意是:五次開完表示代表很認真為百姓監督公所,但也可以拿一筆出席費,何樂不為。

定期會結束沒多久,黃代表又以一大堆為鄉為民的道路建設和路燈裝設的名目當藉口,要求代表會招開臨時會。在會中,黃代表說明其提的案子都是關係到鄉民行的安全,是迫切急需的,說完不改其開會時的口頭襌:「提這些案子,一切都是為了鄉民啦!」

鄉長這時主動要求回答,在主席應允之下,他表示:「縣府已經答應撥一百五十支反視鏡給本所,所以黃代表所提設置反射鏡部分,等縣府……」

鄉長還沒說完,主席手按下麥克風的按鈕插話道:「鄉長等一下再說,記錄暫停。」

「我去尿尿。」代表會的胡姓組員知道有些事情不能聽的不要聽,他放下筆,暫停錄音,起立走出議場。

「大家把麥克風關掉。」主席開門見山地表示:「每個村都很缺反視鏡,縣府撥一百五十枝反射鏡下來,我們這些代表要怎麼分?」

「當然依照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叉路優先設置。」阿正提出他的看法。

「不行,每個代表都有他們自已的選區,如果依照祕書的說法,有可能都集中在固定幾個村上,整個人情都被這幾個村的代表所囊括,而其他代表就無法做人情給自已的選民所以不公平。」主席對阿正的說法提出質疑,其他代表也深有同感表示應該平分才對。

「有的村的地段較偏遠,行人和車子很少,設置反視鏡等於是一種浪費。有的道路行人車輛往來頻繁,容易發生車禍,是不是優先設置後,如有剩下時再設置於較偏遠的地區。」阿正再一次提出他的看法。

「我們管車禍幹什麼,顧自己的選票比較重要吧!而且百姓自己走路或開車不小心怪誰?」主席一副不管別人死活的樣子。

「這個案子是我提的,我應該分比較多才對。」黃姓代表為自己利益說出他的分配原則。

「這是縣府撥下來的,和你提的案子又有什麼關係?我覺得應該平分才對。」副主席表情不屑。

除了黃代表之外,其他代表均表贊同,但為了不傷和氣,主席開口道:「我知道你在包工程,這些反視鏡平分但由你承包施作如何,鄉長和祕書不反對吧!」

鄉長點點頭表示同意,阿正則保持沈默,反視鏡的案子就這樣定案了。

主席請記錄回來後宣佈繼續開會,黃代表清清喉嚨後說明另一提案:「第二案是路燈問題,光明路一段入夜後黑漆漆一片,一點都不光明,希望公所籌措經費盡速裝設,我提這個案一切都是為了鄉民請各位代表支持。」

工務課長起來答覆道:「本鄉路燈很缺,這幾年本所積極向縣府和省府爭取經費,上個月省府公文下來同意補助五十盞路燈的經費,現在等我們把設置的地方做成企劃書,報到省府後,就可以發包了。」

「停止記錄。」主席又叫暫停,胡姓組員停止錄音,放下筆識相地說:「我去尿尿。」

和剛剛的反視鏡一樣,討論如何分配設置,最後也是不以急迫有危險性當考量的設置標準,而是平均分配給每一位代表,由代表決定設置地點,結果沒代表的村且又很危險的地段就這樣被忽略了。分配完成後,黃代表當然也不忘提醒鄉長和阿正要由他來承包。

路燈分配完成,主席又請胡姓組員回來,會議繼續,黃姓代表又說明其第三案:「前陣子大雨沖刷,新興街的路面有些坑洞,建議路面刨除重新鋪設,我提這個案一切都是為了鄉民請各位代表支持。」

「前些日子遭大雨沖刷,的確有些路面出現坑洞現象,但新興街的路面在兩年前才重新鋪設,路面上的兩個坑洞是埋設自來水管線所造成,現在已經填補回去了,但崑林村的大和街和茅台村七鄰的林美路都已經破損不堪,這兩條路是當務之急,所以這次縣府分給本鄉三千萬元,要我們提計劃,我們把崑林村……」

工務課長講到一半,主席一聽到錢眼裡發出銳光馬上又喊:「暫停……」還沒說完,胡姓組員按下錄音機,放下筆道:「我去尿尿。」

「麥克風關掉。」主席睨視鄉長咧嘴笑道:「三千萬怎麼分?」

「新興街還是要優先舖設新的AC路面。」黃代表態度堅持。

「可不可以將破損不甚的道路先修補再考慮其他?」工務課長再次說明。

「修崑林村和茅台村七鄰的路幹什麼,那裡又沒有我們的票,我堅持新興街還是重新舖設。」黃姓代表堅持著自己的提議,而其他代表也表示要分就要公平,比照路燈和反視鏡的模式辦理比較合理。

阿正瞠視一下與會的代表,沉思了一下,和鄉長交頭接耳,竊竊私語後開口表示:「雖然崑林村和我們不屬同派系,選舉時在那裡的得票率也很低,而茅台村七鄰林美路只有幾戶住家也沒幾票,但如果趕盡殺絕,什麼都不給惹來太多民怨也不太好。馬路已經破損不堪如不修理,發生交通事故對百姓無法交待,所以這次三千萬裡,希望也包含這兩條路。」

「反對!選舉時崑林村的村民很可惡,對我口出穢語,我不同意去改善他們的道路,他們自己走路不走好,開車不小心受傷是自已的事,怨不得別人。」李姓代表說得咬牙切齒,雖然選完了但選舉的恩怨似乎還不能善罷干休。

「茅台村七鄰林美路才三戶又偏遠,選舉時誰會去拉票,修那裡的路等於是浪費。」陳代表打破平常的沉默發表他的意見。

「其實政府已經在六十九年六月二十日制定國家賠償法,同年七月二日公佈,七十年七月一日施行,道路如沒舖設好,百姓摔傷,可以要求國家賠償,但為了平息李代表選舉時的委曲,也不要因為茅林村七鄰的票少就不重視,所以這兩村的破損路面不刨除,直接舖平就好,這樣花費的金錢較少不知諸位代表意下如何。」阿正口氣和緩,態度誠懇,才當不久的祕書,在代表會上和代表的應對上已經變得非常圓滑。

「既然祕書都這麼說了,為了不讓公所帶來困擾,這兩村的路面就用簡易的AC封層,稍微舖平就好,這大概不會花很多錢,其他經費就平均分配到各代表所提的地點來施作,這樣決定諸位代表大概不會有意見了吧!就這麼決定了。」主席自己就決定分配方式,其他代表也不便表示反對就這樣定案了。

不管是定期會或是臨時會,只要提出還沒報計劃的上級補助款,代表們一定努力地為自己的票倉爭取,主席也一定要求停止記錄,而代表會胡姓組員也知道他不能聽,所以一定借尿遁離座,有時候開一次會要上好幾次的洗手間,所以大家嘲弄地用台語稱呼他:「膀胱無力仔」或「敗腎仔」,但他不在意,僅尷尬地苦笑道:「只要代表們高興就好。」但據說他退休後,如果有人膽敢再這樣叫他,他一定跟那人拼命。

臨時會結束後的第二天,何明惠臨盆為阿正生下第二個兒子,公所上下無不為他喜獲麟兒而高興,有的同事集資買金項鍊送給幼兒當出生的紀念品,有的集資買奶粉和尿片,也有人送紅包,所到之處同事們的恭賀聲不斷。記得幾年前,他祖母過逝時,公所只有劉世明一個人安慰他,其他的人都當作不知道,和現在的情況有著天壤之別,其實他也不是要同事們破費,只有口頭安慰他就很高興了,現在他也希望有同事們的口頭祝褔就心滿意足了。

公所裡,讓阿正感覺有權勢,才感受得到人情味。可能鄉長是民選的關係,那一個人當選關係到公所同仁的升遷,關係到日子好不好過,也關係到一些約僱和臨時人員的飯碗,所以公所裡的兩大巨頭—鄉長和祕書,就成為大家爭相巴結的對象;但阿正也相當了解,選舉時同事們也扮演著拉票甚至是買票的角色,所以和同事們經常打成一片保持良好的關係;但他也不忘記提拔當初和他共患難的劉世明,所以接任祕書時,調解會祕書的遺缺就建議鄉長由劉世明接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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